境外雲端發票 vs 三聯式發票:公司訂閱國外軟體怎麼報帳
非稅務建議,請洽會計師。本頁只整理財政部公開說明,你們公司的實際處理(營業人類型、是否兼營、扣繳)請以會計師與國稅局意見為準。
一句話版
國外 SaaS 的雲端發票是開給個人的。公司(有統編)跟境外電商買,原則上沒有台灣發票,要由公司自己依營業稅法第 36 條處理營業稅。[官][官]
境外雲端發票是什麼
境外電商賣電子勞務給台灣自然人,年銷售額超過新台幣 60 萬元,就要在台灣辦稅籍登記、開立雲端發票並報繳營業稅。[官][官] 自 106 年 5 月 1 日起要稅籍登記、108 年 1 月 1 日起開雲端發票。[官]
財政部有公布已開立雲端發票之境外電商清單,每週一、三、五更新,2026-10-08 19:00 版共 189 家。[官]
這種雲端發票寄到你在該服務登記的 email,可以在財政部平台用「跨境電商電子郵件載具」歸戶、對獎,但沒有公司抬頭。
跟三聯式發票差在哪
| 境外電商雲端發票 | 國內廠商三聯式發票 | |
|---|---|---|
| 誰開 | 在台辦稅籍登記的境外電商(如 OpenAI、Zoom) | 台灣營業人(含經銷商、代購商) |
| 開給誰 | 境內自然人 [官] | 有統編的營業人 |
| 公司填統編時 | 通常不開,不收 5%,改由買方自行報繳 [官] | 正常開立,載明買方統編 |
| 公部門/計畫核銷 | 常被退件(業者說法)[第三方] | 一般可用 |
公司買境外 SaaS,營業稅怎麼處理
財政部依買方類型整理如下:[官]
| 買方 | 怎麼報繳 |
|---|---|
| 一般營業人(加值型) | 購進勞務專供銷售應稅貨物或勞務使用:免予繳納,但給付報酬之次期開始 15 日內,要在 401 申報書第 74 欄申報給付額。 |
| 兼營營業人 | 次期開始 15 日內,就給付額按 5% 計算,並依「兼營營業人營業稅額計算辦法」計算繳納。 |
| 小規模營業人、機關團體 | 次期 15 日以前,就給付額按 5% 填具 408 購買國外勞務營業稅繳款書繳納。 |
| 自然人 | 由境外電商開雲端發票給你,不用自己報。 |
漏報了?財政部表示在未經檢舉、未經調查前主動補報補繳並加計利息,可依稅捐稽徵法第 48 條之 1 免罰。[官]
所得稅扣繳也要看一下
境外電商在台灣有「我國來源收入」時要課所得稅。國內營利事業付錢給境外電商,可能要負扣繳義務;財政部 Q&A 說明可按給付額扣繳,或在境外電商已獲核定淨利率與境內利潤貢獻程度時,按核定結果計算。哪些服務算我國來源收入(例如線上即時互動的服務 vs 下載型軟體)也有不同認定。[官][官] 這塊個案差異大,務必問會計師。
給會計/行政的檢查清單
- 訂閱前先在帳單設定填好統編與公司名稱,大多數服務不會回頭改舊發票。
- 下載原廠 invoice(PDF)並保存刷卡紀錄,作為給付證明。
- 確認公司營業人類型,依上表處理 401 第 74 欄或 408 繳款書。
- 跟會計師確認所得稅扣繳要不要做。
- 如果內規一定要三聯式(例如公部門、補助計畫),改走台灣經銷商或代購,價格通常較高。
常見問題
公司向國外 SaaS 買訂閱,為什麼拿不到台灣發票?
依財政部說明,境外電商開立雲端發票的對象是境內自然人;賣給本國營業人或機關團體時不需開立雲端發票,而是由買方依營業稅法第 36 條自行報繳營業稅。
一般營業人向境外電商買電子勞務要繳營業稅嗎?
財政部說明:若購進勞務專供銷售應稅貨物或勞務使用,可免予繳納,但仍應於給付報酬之次期開始 15 日內,在營業稅申報書(401)第 74 欄申報給付額。兼營營業人、小規模營業人與機關團體則需依規定計算繳納。
忘了申報怎麼辦?
財政部表示,在未經檢舉、未經稽徵機關調查前,主動補報並補繳稅款及加計利息,可依稅捐稽徵法第 48 條之 1 免予處罰。實際情況請洽會計師。